爱你!别怪我(上) 第一章

  三年后
  近来蓬勃发展的信义计划区里,有间知名的进口精品店,名叫佛莱斯。
  这间精品店窗明几净、陈设整齐,而且商品货色齐全,售货小姐态度亲切,无微不至,所以在上流社会间满有人气的,经常有重量级的政商名流或官家夫人小姐前来购物。
  将近中午时,店里没什么客人,贝晓风穿着整齐洁净的制服,在摆满昂贵精品的陈列架前兜转,利用空档时间,进行每天例行的清洁及整理工作。
  她是个纤瘦而高挑的美人,乌黑的长发整齐地梳拢在肩后,额头上方夹着一只小发夹,露出洁净饱满的额头以及秀丽细致的五官。
  她的举止轻柔优雅,语调甜美悦耳,乍见之下,可能会以为她是哪家千金,其实她才不是什么富家小姐,她穷得几近赤贫。
  她拿起一只高价的银色皮包,对着光线转动皮包,认真检查闪亮的银色皮面,发现皮面上附着几丝灰尘,立即用软布小心地拭去。
  「欸!晓风,妳过来一下。」这时,她的同事杨海芬和佟玲珍突然走过来,将她拉到一旁。
  「什么事?」贝晓风莫名其妙地问。
  「晓风,下个月就是妳的生日了吧?」杨海芬笑着问。
  「是啊!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?」贝晓风不解。
  「难得今天店长出差不在,所以我和玲珍决定提前送妳一份大礼!」
  「不用了啦,我明白妳们的心意就好了。」贝晓风很感激。
  她们虽是她的同事、前辈,却一直像好姊妹一样关心她、照顾她,有时她快穷得没钱吃午餐,也是她们二话不说替她叫便当,免费请她吃。
  「不行!其实我们也没有太多钱,没办法送妳什么好东西,但这个礼物可不用花我们一毛钱喔!」佟玲珍神秘地摆摆手,害贝晓风的好奇心也被挑起了。
  「到底是什么大礼啊?」
  「就是我们决定让妳试穿店里的名牌服装一次,过过干瘾,看妳想穿店里哪一套衣服都可以。」
  「试穿店里的名牌服装?这……我不知道该选什么衣服,也没有特别想穿的,所以还是算了,谢谢妳们的好意。」
  虽然在精品店工作,但贝晓风并不恋慕名牌,因为她很清楚,这些东西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高岭之花,绝不可能属于她,所以从来不会有非分之想。
  「那怎么行?!」杨海芬手插纤腰,皱着眉说:「生日一年只有一次耶,再说店长又正好出差,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,每个人都巴望得很,妳怎么可以错失良机?如果妳不知道该穿哪套衣服,我帮妳找啦!」
  「可是……」
  杨海芬根本不肯听她拒绝,早已转身找衣服去了。她在挂着名牌套装的衣架前绕了一圈,利落明快地取出一套紫粉格纹长袖短裙套装,典雅高贵,感觉有点小成熟,是香奈儿的经典畅销款,非常受到仕女千金的青睐。
  「我一直梦想穿这套衣服,实在美呆了,不过既然妳生日,就先让妳试穿看看好了!」杨海芬拿着衣服在她面前比画,幻想这套衣服已经穿在她身上。
  「可是我──」
  「没有可是!」贝晓风还想挣扎,但杨海芬已不由分说,将衣服和她一起塞进更衣室里。「快去换吧!别忘了出来让我们看看,我们帮妳拍照留念!」
  「海芬──」
  「乖!」砰!
  更衣室的门被关上,贝晓风无奈地吐出一口气,只能顺应民意,乖乖地脱掉身上的制服,开始换衣服。
  贝晓风才刚进更衣室,玻璃门的铃铛声就叮咚响起,代表客人上门了。
  「糟糕!怎么这时候有客人上门呢?」杨海芬嘀咕着,赶过去招呼贵客。「欢迎光临!」
  「妳好!」男性顾客一进门就礼貌地打招呼。
  「您好……噢!」当杨海芬看清他的样貌时,嘴里只能发出痴傻的低呼。
  好、好帅的男人!但说帅实在太笼统了,她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形容词,来赞美这位登门的贵客。
  年轻──看他的样子,绝对不超过三十岁,举手投足间充满活力与朝气,和一般脑满肠肥、老气横秋的政商名流截然不同。
  帅气──高挑而挺拔的身材,让人很难忽视他的存在,五官极为立体,像极了电影明星。
  亲切──俊逸爽朗的脸庞上噙着一抹温文有礼的微笑,看得出教养极好。
  高贵──合宜的名牌服饰,衬托出他尊贵不凡的气质。杨海芬在精品界纵横多年、阅人无数,一眼就看出他是再标准不过的名门贵公子,而不是那些拿女人的钱来打点门面的小白脸。
  最重要的是──他有点眼熟耶!是哪位名人吗?
  「请问先生想看看什么吗?」
  「是这样的,我想送一份生日礼物给我的母亲,但不知该挑什么好,妳能给我意见吗?」
  「好的!请问先生贵姓?该怎么称呼您呢?」杨海芬忍住快滴下的口水,继续堆满笑容问道。询问客人的姓氏,可是她们最基本的待客礼仪。
  「我姓冯。」他淡淡回答。
  「冯?您是冯君翰先生吧?!」
  噢──她不会认错的,他绝对就是冯君翰!杨海芬真庆幸自己平常就有阅读八卦杂志的习惯,这会儿才能迅速认出他来。
  说起这位冯君翰先生,最近可让上流社会刮起一阵不小的旋风,他年轻英挺、温文有礼,最重要的是──他是只不折不扣的金龟婿。
  他是冯氏企业的负责人冯坤邦的三子,母亲詹佑馨则是名门之后,冯君翰的外公更不简单,曾经任职经济部高级官员,在政商之间人脉关系相当好,黑白两道都吃得开,因此连带冯氏企业在商场上也是无往不利,事业愈做愈大,据说资产已累积至上百亿。
  最新一期猎犬周刊前不久才报导,冯氏企业三少东冯君翰甫自国外学成归国,即将加入冯氏企业,成为冯氏的生力军。
  「被妳认出来了。」冯君翰苦笑着摇头。
  才回国不到一个月,他已经被众多娇嗲的交际花和社交名媛缠得额际抽疼,本想利用午休时间低调外出,购买母亲的生日礼物之后就返回办公室,没想到还是被眼尖的店员认了出来。
  「冯先生相貌英挺,我只看一眼就认出来啦!」其实她一开始没认出来,而是听到他姓冯才迅速拼凑出事实的,不过她当然不会承认。
  「您好!我叫杨海芬,很高兴为您服务──刚才您说打算送令堂生日礼物,我建议您送个既好看又实用的皮件如何?请跟我过来,我为您介绍。」
  杨海芬将他带往靠近更衣室的皮件柜前,开始滔滔不绝地介绍起来:「这些都是当季最新款的商品,如果是送给令堂,我建议您考虑这个皮包,它是GUCCI的新款限量包,样式颜色高雅大方,最适合上流贵妇及名媛使用,因为是限量,所以全台不会超过五个,而其中三个在我们店里,这是仅剩的最后一个,如果送给令堂这么珍贵的礼物,她一定很高兴。」
  「是吗?」冯君翰拿起包包看了看,款式还满顺眼的,颜色也很适合母亲,况且他对女用皮包并不太了解,既然店员推荐这个,那么应该不错。他点点头,没问价钱就直接取出信用卡交给杨海芬。
  「那么就决定这个了,请妳替我包──」他话说到一半,后方更衣室的门正好打开,一位粉紫美女从里头翩然而出,像一只飞舞的彩蝶。
  她没发现店里有其它客人,径自转身望着镜中的自己,歪着头道:「海芬,衣服还满合身的,但腰身好像有点大耶……」
  杨海芬一看到贝晓风端庄姣美的模样,立即忘了客人的存在,惊喜地嚷道:「欸,好看耶!这套衣服穿在妳身上,真是太好看了!」
  「真的吗?我──」贝晓风微笑转身,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,店里竟然有一名陌生的男子。
  是客人吧?
  那是一个极为出色的男人,而那个男人一双黝黑的瞳眸,宛如晶亮的黑色琉璃般,瞬也不瞬直盯着她。
  这个男人好俊朗!贝晓风粉颊晕红地望着他,脑中突兀地浮出一堆赞美:眉宇清朗、玉树临风、卓尔不群、俊美无俦、风姿飒爽……
  然而好像用尽世间所有的形容词,都无法形容他的万分之一。
  她知道好女孩不该这样直盯着一个男人,她也想礼貌地移开自己的视线,可是她无法控制自己的目光,它像有自己的意识般,执着地定格在他身上。
                
  冯君翰也忘我地凝视着她──这个女孩,真的很迷人!
  她是很美,但他不是没见过美女,生长在注重包装的上流社会,各式天然、人工的美女都见过,她们或许比眼前这个女孩美,但就是缺少这女孩所拥有的──一种清新怡人的气质。
  那种感觉,就像你在连吃了一个礼拜的大鱼大肉之后,突然看到一盘清爽的生菜色拉一样,令人打从心底感到喜悦。
  她很美,但不是魅人心魂的妖艳之姿;她端庄,可晶灿流转的双眸明亮动人;她清丽,又兼具妩媚的风情;她清瘦,却有一双他见过最匀称完美的长腿。
  他不是十七八岁的少男,不长不短、不冷不热的恋爱他也谈过几次,但从来没有这种怪异的感觉,心脏跳得像要蹦出胸口。
  他的视线牢牢地胶着在她身上,最荒谬的是,当他回过神时,才发现自己竟然一直忘了呼吸。
  两双深邃的黑眸像是磁铁般互相吸引,谁也舍不得先转开。旁观的杨海芬和佟玲珍也诧异地感受到这股奇妙的火花,两双眼睛滴溜溜地在两人之间打转,谁也不敢开口打破这份奇妙。
  最后,是冯君翰按捺不住率先出言攀谈:「妳好!」
  「你、你好!」贝晓风发现自己盯着他看太久,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。
  「我叫冯君翰,目前在冯氏企业工作,很高兴认识妳!」
  这样的话几乎可以说是搭讪,他以前从来不曾做过这种事,也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这么做,但在见到她的第一眼起,他的意念就开始不受理智控制,思绪行为完全脱轨。
  冯氏企业?贝晓风疑惑地眨眨眼,杨海芬马上热络地插嘴介绍道:「冯先生客气了!其实冯先生是冯氏企业的副总经理,同时也是冯总裁最宠爱的小儿子吶!」
  副总经理?!
  老天……贝晓风感觉自己指尖微微颤抖。她早猜到他可能颇有来头,没想到他竟会是冯氏企业的小开。
  她不由自主缩起双脚,想藏起脚上那双舒适干净,却和服装完全不搭的陈旧女鞋,幸好冯君翰只是望着她的脸,不曾注意到她的鞋子,否则一定会感到奇怪。
  「我能否冒昧请问,妳叫什么名字?」他嗓音低哑,是刻意放柔的语调。她看起来那么文静可爱,他真怕吓到她。
  「我……我叫贝晓风。」贝晓风两眼迷蒙地望着他,像被催眠似的,小嘴喃喃吐出自己的姓名。
  「贝晓风?很可爱的名字。」她娉婷温雅,气质出众,看得出是大家闺秀,但冯君翰眸中却浮现些许疑惑。「我以前不曾见过妳,令尊是哪位?家里经营什么事业呢?」
  社交圈其实很小,虽然过去九年他都在国外求学,但几乎每年寒暑假都会回台湾,偶尔也会跟随父母参加宴会,所以台北地区的上流社会人士,他虽然未必个个认得,但多少听人提起过,而姓贝的──他真的连听都没听过。
  「呃……」贝晓风涨红脸,不知该如何回答。
  她的父亲早已过世,她家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家族事业,她目前也只是这间精品店的店员。二妹晓雨和三妹晓阳都还是学生,虽然也会打工分摊家计,但最主要的经济重担还是她一人支撑。
  他显然把她误认为某个上流社会的名门千金了,她该告诉他实情吗?
  以前她很少为了自己的家境自卑,毕竟那是她无法选择或改变的,错不在她,她何需感到羞赧?然而在他面前,她就是没由来地退缩,她不想看到他眼中的鄙夷与失望。
  「我……我最近才刚搬到台北,而我的父母家人……都移民到加拿大了,目前并不在台湾。」僵滞片刻后,一串连她自己都诧异不已的话,从她嘴里急吐而出。
  话一说完,贝晓风立刻捂着嘴,懊悔不已。
  她怎么会撒这种漫天大谎?她根本不想这么说啊!她本来打算老实告诉他,她不是什么名媛千金,只是这间精品店的店员,但她的嘴却偏偏像有自己意志似的,说出这番谎言。
  她只是因为不想被他瞧不起,一时胡涂才撒了谎,但如果被拆穿了……他只会更瞧不起她!
  她好后悔,恨不得将刚才说出的话吞回肚子里!
  「原来如此,难怪我对『贝』这个姓氏没什么印象。」深信贝晓风是名门千金的冯君翰,毫不怀疑地相信了这个解释。
  「不……不是的!其实我不是──」
  受不了良心谴责的贝晓风正打算向他自首,杨海芬却笑着打断她的话。「贝小姐虽然也刚成为我们的客户,但她真是一个有教养又善体人意的大家闺秀,我们几个店员都很喜欢她。」
  「是吗?」冯君翰听了,眼中的欣赏之色更深浓了。
  贝小姐?贝晓风诧异地望着杨海芬,不知道她为何突然变得这么客气。后来见她偷偷朝自己挤眉弄眼,才知道杨海芬是在替她圆谎。
  贝晓风又羞又愧,觉得自己好可耻,第二次开口要招认:「不!冯先生,其实我是──」
  「啊!冯先生,刚才您说要这个皮包是不是,我马上替您包起来,请稍候。」杨海芬笑容满面地询问冯君翰,技巧地再次打断她的话。
  「好的,麻烦妳了。」冯君翰对着贝晓风笑了笑,便跟着走到柜台付帐。
  贝晓风怔忡不安地望着冯君翰伟岸的背影,不知该如何是好,只能咬着柔嫩的下唇发呆。
                
  付过帐的冯君翰,提着装有皮包的精美提袋朝贝晓风走来。
  「贝小姐,妳买完东西了吗?」他温文地笑着问。
  「嗯……」贝晓风发现他笑起来眼睛会瞇成一条线,单侧的脸颊边还有一个酒窝,让人感觉好温柔、好迷人、好有魅力,她捂着自己怦怦响的心口,双眼也跟着迷蒙了。
  「如果不介意的话,我们一起走吧,我送妳回去。」难得遇到心仪的女孩,冯君翰想把握机会多亲近她。
  他的年纪虽然还不算老,但其实也到适婚年龄了,若是谈得来,他会以婚姻为前提,诚心地与她交往。
  「什么?」送她回去?那个被她称为家,但却像仓库一样破破烂烂、只能勉强遮风避雨的地方?她连忙摇头。「不!不用了──」
  「太好了!贝小姐,妳的司机不是身体不舒服不能来接妳吗?那么妳就不用搭出租车了,让冯先生送妳回去正好!」宛如媒婆的杨海芬又抢白道,还不断用眼神暗示她配合。
  这个傻瓜!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位冯大少看上她了,笨蛋才会把天上掉下来的大好机会往外推!
  要是能够成为冯氏企业的少奶奶,她作梦都会笑醒!
  「可是我──」贝晓风依然不想和冯君翰有更多接触,深怕谎言被拆穿。
  「真的吗?那真是太凑巧了!请妳在这里稍等,我去把车开过来。」
  冯君翰朝她们笑了笑,随即面带喜色去开车,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贝晓风。
  他一走出精品店大门,贝晓风马上苦着一张脸嚷道:「怎么办?我根本不是什么名门千金!我、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撒谎骗他?我好可恶……呜……我不能让他送我回家啦……」
  「傻瓜!谎都说了,妳能怎么办?至少得把这个谎圆得漂亮一点呀!再说冯大少喜欢妳,这是个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大好机会,别人烧了八辈子香都求不来,妳该好好把握,千万别浪费了!」杨海芬叮嘱道。
  「可是──我家只是破烂仓库改建的违章建筑,怎么能带他回家嘛?」贝晓风真的快哭了,她真的没想到冯君翰会和她有进一步的接触。只怕他一看到她堪称贫民窟的家,就会吓得口吐白沫,当场倒地不起。
  「说妳傻,妳还真傻!妳不会随便编个地方让他载妳去,他若要求进屋,妳就说于礼不合,或是家教严格、怕人说闲话婉拒他就好了,我看这冯大少温文有礼,应该不会做无理的要求才是。」
  杨海芬想尽办法替贝晓风编织借口,谁叫这只金光闪闪的金龟婿居然看上她们的好同事,她才不愿让贝晓风错过呢!
  「对啊!可别糟蹋这个上天赐给妳的翻身机会,否则我们也会呕死!」佟玲珍也嘟嘴嚷道。
  这时,一辆银色的BMW跑车停在门外,杨海芬看见冯君翰下车朝店里走来,赶紧转身将自己的皮包拿来,塞进贝晓风怀里。
  「这是我辛苦存了两个月的钱,才忍痛买下的名牌皮包,先借给妳用,里头有小钱包,回程时妳就用我的钱搭车吧!」
  「可是──」贝晓风还打算说些什么,冯君翰已经走了过来。
  「已经好了吗?我把车开过来了。」
  「好了好了!贝小姐,谢谢妳的光临哟,快让冯先生送妳回去吧!」
  「但是我──」
  「拜拜!如果新货送到,我会再打电话通知妳过来。」
  「呃……」
  「谢谢您的光临!」这回杨海芬和佟玲珍异口同声地鞠躬行礼,摆明了送客。
  「唔……谢谢妳!」贝晓风知道大势底定,自己无法再改变什么,抛给两位同事一个哀怨的眼神后,才乖乖跟着冯君翰走出精品店。
  忐忑不安地上了车,贝晓风打量崭新名车的高级内装,忍不住用手去抚摸细致光滑的核桃木内装。这是真的吧?
  冯君翰扣好安全带,转头凝视她:「贝小姐──对了,我可以叫妳晓风吗?我想我们应该已经算是朋友,所以可以直呼名字吧?」
  「当然……可以。」他好听的嗓音喊着她的名字,让贝晓风听得骨酥肉麻,虽然她还是有些不安。
  「晓风,妳家住在哪里?」
  「呃?我家、我家在……」贝晓风傻住了,她当然不能说出自己家的地址,但临时要她编,她也不知该说什么地方。
  啊!蓦然一个地址突然窜入脑中,她脱口道:「我住在仰德大道一百号。」
  其实这是精品店里一位客户家的地址,上回客户买了大批东西,要求送货到府时留下地址在店里,因为非常简单好记,所以即使不是刻意,她还是记住了。
  「我知道了,我这就送妳回去。」冯君翰微微一笑,发动引擎行驶上路。
  他转动方向盘,汽车流畅地在马路上奔驰着,贝晓风紧张地捏紧小手,迟疑地开口:「阳明山很远耶,你送我回去……不会影响你上班吗?」
  「不会的,我的工作时间还满有弹性的,只要把自己应做的工作做完,不延误重要事情,就没有问题。」他一面注意路况,不时分神打量她。
  「妳怕我吗?」
  「呃?」他突来的问话,让贝晓风愣了愣。
  「妳一直在发抖,是不是我太唐突了,让妳以为我是登徒子?」他注意到她有时会微微颤抖,以为她是因为害怕,不知道她只是心虚。
  「不──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!」
  登徒子她不是没见过,许多陪同女友或情妇到店里购物的风流贵公子,她见过太多了。许多人一进门,一双色瞇瞇的贼眼就在她身上打转,有些更下流无耻的,还会趁机偷吃她豆腐,因此久而久之她练就了一双好眼力,通常只要一眼,就能判断出此人品格的好坏。
  而冯君翰──绝对不可能是登徒子!他的眼睛太正直清澈,丝毫感觉不出半点邪气,如果他是那种好色之徒,那她只能说是自己看走了眼。
  「谢谢妳愿意相信我,我晚餐总算吃得下了。」冯君翰装出松了口气的样子。
  「噗!」贝晓风忍不住笑了出来,那秀丽绝美的笑颜让冯君翰几乎看傻了。
  她真的很美!他欣赏的眼不时分神偷瞄她,如果不是顾虑行车安全,他真想就这么定定看着她,永远别转开视线。
  她拥有细致白皙的肌肤,彷佛看不见毛细孔,晶莹水灵的大眼流转着温柔的眸光,挺直的琼鼻秀气可爱,让他差点忍不住想在俏皮的鼻头上印下一吻;还有那点缀在完美脸蛋上的精致樱唇,真是红润诱人。
  他舔舔唇,第一次发现自己如此容易被引起情欲,他还一直以为自己是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呢!
  不过,他当然不敢以粗鲁的行为污辱她的美好,瞧她端庄娴静、气质优雅,坐姿端正笔挺、目不斜视,一看便知是谨守礼教的大家闺秀。
  他哪知道,她根本是紧张得无法动弹!
  他不记得自己曾经这样细看过一个女孩子,更不曾这般欣赏过一个人,以前他打死不相信「一见钟情」这四个字,也对所谓的「一见钟情」嗤之以鼻。
  他认为那样的爱情太过浮滥肤浅,根本只是寂寞男女排遣空虚所搞出的名堂而已,没想到如今自己却不由自主地深陷其中。
  现在他总算能够体会那些「一见钟情」的人的心情了,原来世间真有这样的感情,才第一次见面就相见恨晚,恨不在一瞬间将没有交集的过去,通通一次补齐。
  「妳在哪里长大?念什么学校?目前做什么工作?」
  冯君翰迫不及待地想和她说话,想多了解她,想了解她的一切。
  只是他不知道,他无心的问题却把贝晓风吓出了一身冷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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